本批新增核实:23-01(CR)反洗钱及反恐怖分子资金筹集、23-02(CR)销售境外未建成物业、24-01(CR)良好竞争做法(佣金及优惠)——共3份重磅通告,均已逐份核对官方原文
至此累计已核实17(第一、二批)+3(本批)=20份通告。尚余26-01(CR)(2026年2月生效,附流程图)未及核实,将在下一轮继续查证补充。
通告 23-01(CR):地产代理业遵守反洗钱及反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的指引
这是篇幅最大、内容最详尽的通告之一,考试重点极高,务必熟读。
基础概念
Q1. 反洗钱规定(AML/CFT)适用于租赁交易吗?
A:不适用。指引只適用于持牌人在香港参与为客户买卖地产物业交易之时。